2023年2月6日,美国FCC正式发布认证规则更新文件DA/FCC No.:FCC-22-84 《通过设备授权计划保护通信供应链免受国家安全威胁》(47 CFR Parts 2 and 15 ET Docket No. 21-232 and EA Docket No. 21-233] ,并于发布日起立即生效,没有过渡期。该文件主要是FCC通过设备授权计划保护通信供应链免受国家安全威胁,从而限制了Covered List清单上的内容及设备。
重要更新
在本文件中,FCC修改设备授权规则,以进一步保护美国的通信网络和供应链免受对美国国家安全或美国人的安全构成不可接受风险的设备的影响。目前美国国会在《2021 年安全设备法》颁布后一年内确定了列在Covered List清单上的设备,此清单会定期更新,根据设备对国家安全构成不可接受的风险为判断依据,可以将这类设备添加到Covered List列表中。
FCC法规2.903,2.911(d)(5)等章节也将发布,并增加了相应的文件要求。根据KDB 986446 D01的进一步说明,针对所有的新授权,申请方需提供以下两种声明:
1、申请方或所申请的产品不是禁止清单上所限制的声明。
2、当地代理人“Attestation Statements”证明声明,并满足以下要求:
◆ 申请方和当地代理人双方签字;
◆ 申请方表达被代理意愿,并指定当地代理人接受传票送达的义务;
◆ 提供代理人的美国当地地址和电子邮箱;
◆ 申请方需确保其产品终止所有销售和进口或任何涉及该设备的FCC相关程序结束后,依然维持其当地代理人不少于一年的义务。
自2023年2月6日起,以上新增的文件都必须在新申请资料中同时递交FCC。
通知原文
相关问题解答
1、什么时候开始强制要求FCC认证要提供美代?
从2023年2月6日起,凡是出口美国的无线通信产品FCC-ID认证都需要美国代理人信息,申请商是美国公司的除外。
2、2023年2月6日之前申请的FCC ID怎么来划分呢?
目前在2023年2月6日之前还没有发证的申请商,都需要补上美代相关信息,即使是当天发证的,若没有美代,都需要补上美代;如果在2023年2月6日之前已发证的申请商,可以不用补美代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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